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-第一次公示

2024-10-14

-

分享到:

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

环评信息发布

一、        说明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开展环评信息发布。

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
二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

2.委托单位名称: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

3.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

4.规划四至范围:

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6.684km2,分为两个区块:

区块一,东至桂林路(含路东的上海通信设备厂),南至漕宝路-高压走廊-平南路-莲花路-漕宝路-新泾港(含路南的生物工程中试验基地),西至新泾港(到高门泾)-虹梅路,北至高门泾-虹梅路-蒲汇塘。

区块二,东至万芳路,南至沈庄塘,西至浦星公路,北至中心河。

5.规划建设内容:

区块一:将重点聚焦数字文娱产业、元宇宙技术和人工智能,布局集成电路产业、医疗器械以及具身智能等新一代硬件产业。园区将打造以生命健康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绿色低碳、数字经济为主导的产业集群,推动各领域的协同创新和可持续发展。

区块二:以立跃路-三鲁公路-江月路为界分为北区和南区,北区将重点聚焦以集成电路设计为核心、人工智能和数据中心为支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,以医疗器械、精准医疗、细胞治疗为主的生命健康产业,以及"智慧全媒体、游戏动漫、创意设计"为特色的文化产业;南区将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生物医药、文化创意、科技服务产业,并提升国际贸易、科技金融、现代商业的聚集,推动总部经济发展。

三、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

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,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
1.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
2.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:详见本网页"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"。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委托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
1、区块一

联系人:曹老师

邮寄地址:上海市宜山路868号

联系电话:+86-21-64850000

电子邮箱:drcao@shlingang.com

传真:+86-21-64850523

2、区块二

联系人:王老师

邮寄地址:上海市陈行公路2388号16号楼15楼

联系电话:34180731

电子邮箱:wmwang@shlingang.com

传真:54330524

五、其他
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项目委托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附件: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-第一次公示.docx